高明程见黑虎和精灵,已经将自己丢给它们的猪肝分食完了,便说道:“走吧!回家去!”
他手持标枪,腰间还别着一把杀猪刀,现在正好用杀猪刀开膛破肚,心肝肺可以不急着先掏出来,但苦胆、猪肚、大小肠却是要取出来,然后就着溪水,将之进行清洗。
黑虎伸出舌头,舔着嘴角的血迹,饱餐一顿后,它已经恢复了体力,看着状态就很好。
清洗干净后,用之前带来的塑料袋装着,这样就不会污染野猪的腹腔了。
高明程吃来吃去,就喜欢吃这种不大不小的母猪,因为这种母猪大概率是还没有生产过的,肉质鲜嫩,腥臊味也不重。
但气温摆在这里,所以高明程决定在山里给野猪开膛破肚,然后再把野猪扛下山去。
精灵正值壮年,状态看着比黑虎还要好,在毛色彻底长好后,它身上多了一些斑点,瞧着好似花斑狗一样,和混身黑毛的黑虎形成鲜明的对比。
下半年降水减少,山中的地表水也浅了不少,这条小溪中的水,看着就不深,蜿蜒流向山下。
烈日当空,热浪不停的扑打而来,却被山中的林荫遮蔽几分,人身处山中,只要没有被阳光直射到,那还是挺凉快的。
一通忙活下来,时间也不早了。
脚程快,下山就快,高明程一路快速下山,到家时,也才十二点不到,以许多玉的煮饭习惯,这个点肯定还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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