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棵樟树的直径足有三四十厘米,高明程藏在树干的后面,能够很好的隐藏自己。
对方并非是要将高明程杀死,阻止成功后,转身就继续跑。
高明程不再紧追,而是摸出了腰间的匕首。
他没有拿枪,因为觉得警局的枪械挺一般的,并且他没有那么多子弹用于射击训练,所以开枪的准头一般。
对于他来说,投掷匕首的准头,比开枪还要好。
他投掷匕首的准头,可是用无数野兔训练出来的。
所谓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兔子在山中奔跑的速度是极快的,一般人根本捉不到,枪法不好的,开枪都打不中。
而高明程已经可以做到随手一丢,就能够将野兔击毙。并且为了保留完整的兔皮,他往往是瞄准野兔的头部投掷的。
“嗖”地一声,他手中的匕首已经被投掷而去,急促的破空声响起之后,便是一声惨叫。
确定对方受伤后,高明程才快步追上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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