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拔出腰间的杀猪刀,趁着野猪还没有凉透,赶紧放血。
趁着放血的功夫,他才把标枪拔了出来。
枪头染血,令枪刃更添一分寒意。
这次狩猎很快,从出发到现在,也才不到一个小时,主要是后半夜野猪活动频繁,很容易找到野猪的踪迹,且野猪是跑到山脚下找食物吃,因此高明程算是捡了个便宜。
等血流尽后,高明程也没有耽搁,将地上的野猪扛在肩膀上,空着的手则拿着标枪。
“黑虎,精灵,回家去!”
随着他一声吆喝,一人两狗翻越山丘,朝着牛尾岭山脚下的房子走去。
回到家里时,天色都还未亮。
高明程将野猪放在院子里,先去打水洗手,然后把粥给煮上,这样等许多美和小旭旭起床后,就有热粥吃了。
他猎到的这头野猪,是头雄野猪,不过应该是今年春季出生的,长到现在,也才一百二十斤左右。
野猪性情凶猛,尤其是体型大的野猪,难搞的很,哪怕高明程身体素质好,力气大,也不愿意招惹大野猪,不是招惹不起,而是大野猪的肉不好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