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军事 > 历史军事 > > 0872【扫黄打非】 (3 / 10)
        本法条从大明复兴中华三年正月初一生效。

        李邦彦都看傻了。

        而且他心里非常清楚,自己被皇帝盯上了,这条法令就是因菩萨蛮而制定的。

        肯定出自皇帝之手!

        朝堂里那些官员,如果看菩萨蛮不顺眼,顶多以有伤风化为名要求禁止。

        只有那位朱皇帝,才会用法律来约束。

        这条法令出台之后,李邦彦的计划严重受挫。

        首先他得去申请注册公司,然后跟菩萨蛮、乐师、学员签署劳务合同。

        这种劳务合同,只能转卖给另一家公司,不能直接转卖给私人。因此,他如果想把菩萨蛮送人,必须先解除劳务合同,再让菩萨蛮跟别人签署私人雇佣合同。

        转赠期间,只要菩萨蛮反悔,可以直接去报官获得自由。

        甚至是在做员工的时候,只要付得起违约金,也可以随时毁约跑路。这相当于新形式的自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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