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通过各种杂派,变相增加农业税。此风一涨,官吏趁机跟进,疯狂盘剥农民,而国库却没增收多少。
方孟卿说道:“对商税的减税方略,是酌情降低或者取消,恢复到宋仁宗登基之初。当然不是全面恢复,大约要保留加税的一半,因为宋初确实收得不算高。主要是取消针对小商小贩的加税,尤其是农民进城卖货的税收!”
“农税方面。前宋的正税加得不多,各种各样的摊派层出不穷。大明朝廷已三令五申,但地方官吏还在收取,而且越收越隐蔽,就连御史都容易疏忽。尤其是‘布估钱’,官、商、吏三方勾结,从以前的豪夺,变成现在的巧取。不仅小民受布估骚扰,就连大地主都深受其害。当狠狠的从重处置!”
宋代的杂税有多离谱?
我养了一头牛,在牛活着的时候要交税,若牛死了还要纳一笔税。
家里丁口多,就要承担更多徭役。如果分家,那就罚钱。
不仅买卖房屋要征税,就连修房子都要征税!
对了,还有农具税。
我家添几把锄头也要交税,这玩意儿只在宋真宗年间被废除过一阵子。
收来收去,甚至诞生了“鞋钱”。
你要穿鞋吧,那你得交鞋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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