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太子已经定下基调,那众臣也不能再说什么。
翟汝文看完纲目之后赞道:“如此提纲挈领,条理极为分明,可为万世善法也。”
对于古代而言,专门制定分类法律不现实,也没有那个必要。
因此,朱铭借鉴了朱元璋的《大明律》形式,以六部之名来对法律进行分类。
吏律,即官吏条款,对贪污、渎职、舞弊、徇私等行为制定法律。选官,升降,赏罚,这些规矩也在其中。
户律,主要是民法内容,包括纳税、婚姻、纠纷、财产、商业、出版等等。
礼律,婚丧嫁娶规矩,社会伦理道德,甚至是科举等等。
兵律,其实就是军事相关法律,更细化的军法不包含在内。
刑律,即刑法。
工律,官方工程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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