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我眼看着枪口喷吐火舌,不远处的啤酒瓶应声而碎——啪。
可我打心眼里知道,我这射击距离不叫什么本事,毕竟只有十米。
问题是这把M-5特别艹蛋,后坐力就不说了,上了手才知道稳定性还不怎么样。
当然,这说的是和现代出产的那些科技性十足的枪械比,就说勐能市场上卖的格洛克就比这玩意儿枪,后来我上网一搜才明白,这东西竟然是90年代末出产的。
砰。
等我打完了最后一发子弹,把手放下才发现布热阿调整完我姿势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退到了十米开外,就这,还站在一颗一人多粗的大叔旁边,我转头的时候,他先用手扶着树准备好往后躲,看见了我把枪口冲下,才没迈动脚步。
“你至于么?”
我瞥了布热阿一眼,说了这么一句。
布热阿也不恼慢慢悠悠走过来说道:“我训练新兵的时候,见过扔手雷扔进自己衬衫里将自己炸死的,所以对这种能要人命的东西,特别小心。”
“手雷怎么扔到自己衬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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