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傅母满意的笑了起来,将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孩子在男人眼里固然重要,但孩子在男人眼里也可以是一笔钱就能打发掉的事。若一个女人觉得用孩子能拴住男人的一辈子,就是最蠢的一件事。吸引男人的事物有很多,要么你有才华,要么你有细腻的心思,要么你有能拢住人胃的厨艺。最后一无是处才是美貌。一个女人,最美的年纪永远是十八岁,你能美丽几年?但十八岁的姑娘,每天都有大批大批的涌上来。你心思不细腻,也没什么才华,就连美貌都普普通通,陈翩翩,自己是从什么地方上来的,就该知道自己的定位在哪里。别觉得自己攀上了鸣骅,就能做一辈子的富太太。”
陈翩翩白了脸,她明白了傅母的话,她一个小地方孤儿院出来的孤女,就该脚踏实地做她力所能及的事。
没能力帮傅鸣骅,也没细腻的心思洞察傅鸣骅的一切,更没有永恒的美貌,那么就该有一样有用的东西在身上。
孤儿是她的优势,也是她的劣势。
陈翩翩跟着张妈进了厨房,张妈从年轻就在傅家,有了傅鸣骅后她主要负责他的饮食起居,而傅鸣骅也喜欢吃张妈做的口味。
自从陈翩翩跟傅鸣骅在一起后就再也没有下过厨房,他们两人之间的模式一直处于你追我逃,有误会不说的状态,陈翩翩有她自己的骄傲,像这种进厨房讨好男人的做派,在她眼里就是Low。
此时的她早就将这些抛之脑后,她跟傅鸣骅签了婚前协议,而她孕期这段时间,傅鸣骅在家的天数总共不超过一个月,若她抓不住傅鸣骅这条大鱼,早晚会将她的一切伪装打回原形!
笨手笨脚的陈翩翩很快在做汤的时候烫了手,张妈垂着眼皮:“少夫人连道最简单的汤都做不好,看来夫人说的不错,你果然拢不住男人的心,做母亲的不行,做儿子的自然不讨喜。”
陈翩翩眼里憋着眼泪,被烫到的地方很痛,可她却暗暗抚上了挺起的孕肚,更加害怕恐惧起来。
会不会是因为傅鸣骅不喜欢她肚子里的孩子,所以才会在孕期从来都不回家,也不碰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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