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铃道:“你也知道,我以前在中棉所工作的时候,听过一些郑茂华的事。这位今天身价百亿的富豪,曾经活得猪狗不如。”
王林道:“详细说说。”
棉铃便说出了自己知道的郑茂华的发家史。
郑茂华的父亲,在监狱自杀而亡,母亲在上夜班时煤气中毒去世。生活失去经济来源,尚未成年的郑茂华和哥哥,成了在街上乞讨、偷鸡摸狗的流浪儿。
兄弟俩每天饥肠辘辘,有时饿得从炕上掉地下就再也爬不起来,每个星期最重要的“生活大事”,是在街头等待一个邻居傍晚归来。这位邻居是个饭馆厨师,每次都会背回来一小布袋剩骨头,这些骨头没有肉,但每次都遭周边孩子们的哄抢,因为骨头里还有一些残存的骨髓。
只是,这些骨髓被石头砸开之后,里面经常有蛆,一般人看着就恶心,更别说放进嘴里。不过饥饿已经让尚未成年的郑茂华顾及不了那么多,用草棍拨去蛆虫之后,依然像吸吮甘露一样把骨髓一吸而光。
后来,郑茂华参加了高考,他高考考了三次,英语第一次考了33分,第二次55分,最后一次才大爆发考入庐州大学。但进了大学以后,他依然还是后进生,英语课上除了自个名字,其他一个字也听不懂。
整个大学期间,郑茂华没有女孩喜欢,学识不如人,聪慧不如人,身体不如人。
这个人有一点好,就是特别能吃苦耐劳。
他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又进入了机关工作,可以说一切都顺风顺水,按理说应该知足了。但改革的大潮到来,他意识到外面藏着更大机遇,还是毅然辞去了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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