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方法,王林直接转让10%股份给对方,这30亿直接落入王林自己的口袋,这个过程主要用到股权转让协议。
第二种方法,30亿打到公司账户,这里有一点要注意,是不是直接用于工商注册,如果是,那么王林就亏大了。
因为公司原来的注册资本只有10亿,他投了30亿就占了大头,反而成了大股东,正确的做法呢,是将其中的1亿拿去工商注册,其余的29亿进入资本公积。
这个过程需要用到增资扩股协议。
无论哪种情况,最好同时签署投票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及股东退出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王林对公司的控制权,以及避免其跟自己开展同业竞争。
这些手续,只要有一项出错,爱秀集团极有可能易主,或者成为没有实际控制人的状态,任人鱼肉。
王林为了上市,咨询了大量的法务人员,相关的笔记都做了五大本。
他对这些了若指掌。
而刘定武也是个爽快人,提出自己的要求后,也和王林谈到了股权转让协议,增资扩股协议,股票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等方面,说一定保证王林对爱秀集团的实际控制。
刘定武道:“我们只做投资,只拿分红,不参与公司的管理。我们公司是十分正规的,王董可以放一万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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