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以钱抵罪。”
洛珩闻言,面露冷笑。
民女秀兰一事,可以称得上惨案。
钱千易嗜色如命,一日偶遇民女秀兰,见其姿色不俗,心动之下当场施暴。
中途被秀兰之夫撞破,钱千易便喝令家奴将秀兰之夫殴打致死。
事后,为了掩盖罪证。
他又指使家奴,杀了秀兰,及秀兰公婆。
全家仅剩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侥幸躲过一劫。
这或许也是钱千易觉得婴儿不会说话,暴露不了他罪行的缘故,才没弄死婴儿。
这事情已过去了好些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