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很好闻。
边随安浑浑噩噩的脑袋清醒了几分。
那场天台惊魂已经过了两天,这两天他过的日夜颠倒,吃不下去睡不着觉,每天看到镜子都能看到自己的黑眼圈,肩膀和后颈像是扭伤了,动一动骨头生疼,被勒伤的手指缠上纱布,还是时不时冒血,他懒得再理,就任由它晾着了。
之前那场在他看来是“精神分裂”的突发事件有了些后遗症,他这几天总觉得脑子里蒙了层雾,身体里的电量只够他维持基本生存,再多的动能就挤不出来了。
可是身旁这个人的味道......很好闻。
很喜欢。
想要靠近一点。
想要看清这个人的脸。
第二十一章支支吾吾
边随安的手按在了作业簿上,谭清明的手纹丝不动,没有挪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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