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它说:“你刚才不是腿瘸了吗?我先收留你了,等你腿好了,我会再找一棵玫瑰花树吸引你家人,等它们出现了我再放你回去。”
它听了这话,抬起一只脚,又开始瘸了。
在啄木鸟男仆的帮助下,一栋迷你兔子房搭建成功了,我把兔子放了进去,给它挂上黄铜牌,上面刻着它的名字——白兔。
“我叫涂玉,我是玉兔,你是白兔,你先跟我一个房间住着。”一直想养只兔子,趁着这里绿色植被多,环境好,短暂养两天再合适不过了,爱丽丝的世界是个到处都是动物的世界。
啄木鸟男仆在旁边感叹,“天啊,你跟公爵夫人疯的先兆一模一样,她也给兔子起名‘白兔’,给它打造了一个这样的两层楼,有烟囱的屋子。”
忙完了白兔的房子,我饥肠辘辘,正想着吃饭也不是我该考虑的问题,莫名做了公爵的情人,自然会包我的一日三餐,谁知女仆在我房门口不是喊我吃饭,是喊我做饭!
也好,找到机会制作武器了。
我在厨房磨起了刀。
“亢呲——亢呲——”
“涂玉小姐,你都磨了半小时的刀了,你还没正式开始做饭,公爵殿下都要回来了,我真替你着急。你是唯一一个过了一晚,还没有被赶走的女孩,做饭得到公爵殿下的欢心,是你长久留下来的第二关,如果你在这方面落败了那就太可惜了。最好你能做水果派,因为那是连王后都会做的点心,贵妇必会的厨技。”
“马上好。”我看了看食材,我不会做果饼,于是开始收起刀藏在身上,穿着一身华丽得一群,戴着高贵的白色纱帽和黑色手套,开始用黄油煎起了牛扒,简单的一道主食,看起来也不至于寒酸,拿蘑菇食材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篮筐的海胆。
弗拉格曾在海底带我吃鲜甜的海胆,想起来就很怀念,他总是那样绅士有礼的注视着我,脑海中,他的脸重合着公爵那深海之寒的一双蓝眼,这两人,天差地别,简直是相反的存在,真想念弗拉格啊,他的确是个好朋友。
我开了几个海胆装盘,当海胆露出美味的黄色嫩瓣时,我的手都被海胆刺扎得破皮流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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