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也真正了解到了朱允熞修订大明律背后真正的用意,乃是为了让他们老百姓,有冤可说,有情可诉!
不再只能任由地方的官府知县老爷说什么就是什么!
而是必须要按照大明律来办事!按照大明律确定好的刑罚,上报大理寺,经过复核审查之后,方可施行!
地方的官府,就连收押犯人的权力也没有!
而是必须转移交给治安队收容。
司法权上移,而执法权彻底移除,如此一来,大明的冤假错案,顿时便会少了至少一半以上!
地方官员收受贿赂的可能,自然也会随之减少!
知道了这一点之后,大明的百姓们,自然是欢呼雀跃!毕竟自古以来,关于官官相护、徇私舞弊的事情,就层出不穷!
百姓们对于官员的操守和德行,可不会高看一眼!
如今知道,这新的大明律能帮助他们,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只能跪在地上无助的乞求知县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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