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朝。
朱允熞一改之前的方略,不再向百官施压。
而是改为柔和的态度。
要求立刻废止地方官府严刑拷打的权利,并且明确表示,自己只是就事论事,将自己的想法,透露给了下方所有的官员。
那就是现在的大明,必须立刻修改大明律!
但修改大明律的目的,并非是限制官员的权力,更不是将官员的自主性抹除。
而是为了各地方官府可以更好的管理百姓。
让百姓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又不能做,同时更是明确的告诉百官,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更是在大明律上,首次突破了老朱定下的惩罚,贪墨五十两,便要剥皮充草的酷刑!
于是,朝中百官也就领略了朱允熞的意图。
不是只针对百官,乃是针对整个大明,对于百姓,是有其权利,但也有其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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