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怕是带坏大明的风气吧!
理学有一个最大的缺陷,那便是理学理论的根源,其实乃是性善论。
认为人性本善。
也就是理学家们认为的天性,即人的天性是善良的,本性继承了天性,自然也是善良的,所以倡导人们恢复自己的天性。
但他们却塑造出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天理。
以强权约束百姓遵从天理,这与法家的观点却又不谋而合。
但法家的出发点,却又是性恶论。
认为人性本恶,所以才需要约束,才需要严明刑罚。
可以说,理学其实完全就是自我矛盾的产物,认为人性本善,但却不循循诱导,而是以强权约束。
足见,其实理学家们心里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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