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般的普通老百姓,也就忍气吞声了。
二来嘛,虽然有上告的规定,但以民告官,哪怕是告一名没有品级的衙役,也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告状的成本非常高昂。
高到普通百姓难以承受。
如果是越级起诉,那更是不管有理没理,先打一顿板子再说。
故而,除非被逼得走投无路,否则,他们根本不会去告。
说白了,制度的设置,就是只有重大冤屈,才允许你去状告官员。
一般的委屈,伱老百姓就应该忍着,这才是顺民。
百姓监督司的存在,则有点像后世的举报热线,随时都可以去告,没有任何成本。
而且,百姓监督司还是分开独立的机构,不受地方官府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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