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鸳鸯,《黛玉传》之中的角色。
剧中的她是四大烈婢之一,也是贾母的大丫头。甚受信任,因为这个缘故,她在贾府的丫头中有很高的地位。贾母平日倚之若左右手,贾母玩牌,她坐在旁边出主意;贾母摆宴,她入座充当令官。
“金鸳鸯。”
“也是,在贾母的身边,怎么可能没有丫鬟?”
剧中的金鸳鸯是个“家生子儿”,父亲名叫金彩,兄长叫金文翔。虽然是贾母的红人,但她自重自爱,从不以此自傲,仗势欺人,因此深得上下各色人等的好感和尊重。父母在南京为贾家看房子,哥哥是贾母房里的买办,嫂子是贾母房里管浆洗的头儿。贾赦看上她,非要纳她为妾,让邢夫人、金鸳鸯的哥嫂来劝她,威逼她,但她坚决不从。
贾赦一听鸳鸯不肯屈从,就以断绝她的一切生路进行威胁。因此,贾母死后,她自知逃不出贾赦等人的玩弄,悬梁自尽,不惜用生命来坚持自己的清白。她如此蔑视主子的“赏识”,坚决反抗主子的迫害。
剧中贾迎春的丫头司棋和表弟潘又安幽会,被她无意中撞见,司棋十分羞愧、惊恐,但金鸳鸯不去告发、邀赏,反而劝慰司棋安心养病,别因此糟蹋了身体。她的心地善良和富有同情心由此可见一斑。
“这也是金鸳鸯成为四大烈婢之一的原因。”
“在金鸳鸯身上签到。”
“所以,这《红楼梦》之中,不仅仅主要角色,十二金钗,十二金钗副册可以签到,这十二金钗又副册也可以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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