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在进来哈姆雷特之前就在镇外荒坟将一部分重要的东西藏好了。
享受那种死里逃生的快感,自然有相应的准备,这里面有食物、药剂、武器,当然还有就是钱财。
也就是正常来说她就算真的在镇内被追捕,也能干掉警察,然后从事先准备好的西北方向拿上一部分东西逃出镇外,最后再去荒坟拿上补给,确保就算全部丢了只剩下一个人也能快速恢复状态。
果然这个家伙虽然喜欢搞事,但能到今天都还活着,还是有一点东西的。
至于笔记本为什么不带着,那是因为这个东西能能确定她身份,盗贼和盗墓贼这两个虽然都是偷东西,也只差一个字,但区别还是很大的。
摸金符这玩意对她实力增幅很大,而且藏在身上更加隐秘,一般人也认不出这东西。
就是没想到藏在内衣里,逃过劳拉简单搜查,都直接被阿曼达给掏出来,而且一眼定真,鉴定为纯纯的盗墓贼。
“睡吧,睡一觉就什么都忘了。”
兰斯控制着她彻底陷入沉睡之中,这才整理了一下现场,重新坐回到位子上处理手中事务。
很快那些出去搜查的小队就带回来了那被布料包裹的血衣,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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