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什么年代了,还在玩传统冲锋?
右手抽出骨刀【狼牙】,左手拿出一把手枪便冲了上去。
这些骑兵跟雷纳德学战术、队形、骑术。
跟巴顿学的马刀。
跟迪斯马学过双手战斗。
兰斯给这些骑兵每人配备两把手枪,一把长管火枪,一把合适劈砍的马刀。
遇到敌人先把长枪给打了,五十人形成的弹幕足以带走一些敌人,就算杀不死只要受伤也能削弱敌人。
等到靠近过来五十码之内再用手枪,这个距离基本上都不用瞄准,而且一般的骑士甲也顶不住,顶得住也会被铅弹上面携带的动能打断动作。
这两轮枪射完基本上敌人节奏就已经被打乱,这个时候才抽出马刀冲阵。
左手第三枪是贴脸抵近射击,没有谁能顶得住,基本上一枪一个。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