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脑洞创意 > 创意历史 > > 第三章 下定决心搞饮食 (2 / 5)
        一种奇妙的味道在口中萦绕着,酥脆的外皮在背水战骨之后变得越加柔软,加上表皮下的油脂格外的香甜,本就肉质细嫩的野兔吃上去格外有味儿。在李阳还在细细品味。

        这野兔的味道的时候还没吃几块。两只野兔就被吴迪自己一个人吃完了。

        “没有想到这小子这么能吃,这可不行,以后吃东西的地得避着他些,不然有什么好东西都叫他吃完了。”你要在心中暗暗想到。

        “哥,这也太好吃了吧,我第一次这样吃。嘿嘿,我有点儿没吃饱。家里还有点儿剩的窝头,你吃吗?我拿来在火上烤烤。”吴迪说到。

        李阳听到这样说,脑袋上是一脸黑线。心里还想着这顿,时心里就是对吴迪一万个嫌弃。很无奈呀,尽管李阳还是没有吃饱,家里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吃了。

        无奈过后,李阳开始了下一场工作。原本李昂打算在家里面扩出一小块地儿来饲养兔子。这是李阳突然想到兔子钻窝打洞很厉害,所以这需要理由格外再开一块儿地做一个院子,来饲养兔子。这要求这兔子不单单不能从地上跑着去,也不能从地下挖洞挖出去。

        其实想要实现这两个要求,还是比较简单的,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地中挖出了一个两米的大坑。

        之后在坑的边缘四周都放上了木头,以便兔子不能从地下挖出去。之后在地上又竖起了四面高墙来防止兔子从地上翻出去。之后在大坑里填上土,建议的一个饲养兔子的地方就搞成了。说上去轻松,但这项工作却让李阳和吴迪干了整整一天。

        忙完之后吃过晚饭,李阳躺在床上细细的思考。究竟如何彻彻底底的解决这个吃的问题呢?

        首先让一个吃惯几十年细粮白面的人来一直吃粗粮窝头,这肯定是让人难以习惯的,但是对于古时候的小麦来一是产量极低,又没有经过改良。无论是从产量还是口感来说,也都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其实对于粗粮来说,在古代并非是人家都能顿顿吃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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