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府警政章程》是开展警政工作的指导性法规,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于组织架构,章程内有着明确的规定。
警察局受军政府、上级警察局双重领导,设局长、复兴委员、副局长各一人,下设办公室、侦查科、审查科、执行科、巡检科等科室,职责清晰。
《警政章程》之外,还额外编排有《巡逻工作条例》、《岗哨工作条例》、《户籍工作条例》、《旅店管理条例》等章程,对各项治安工作都有着详尽的规定。
二、完善警政教育。
九江实务学堂建立尹始,便设置有行政管理系警政专业。6月,行政管理系独立,成立九江行政管理学院,内设警政系,为学院第一大系,专门用来培育警政人才。
除此之外,各地警政局也要经常性地开展集训工作,以加紧培养地方警政干部。
三、加强基层警政。
军政府建立伊始,便实施分田到户政策,砸碎旧有社会秩序。保甲制、团练等传统基层治安机制也随之烟消云散。
为加强对基层社会治安的掌控,警察局在乡镇一级建立派出所,是警察局的派出机构,辅助民兵营加强社会治安。派出所在村庄一级设置数名协防队员,辅助派出所开展工作。
警察局-派出所-协防队员,是基层警政的基础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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