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法系重程序,重实践,重判例,不倾向于编纂系统、详细的法律条目,主要通行于英国及其殖民地。
与之对应的则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拿破仑法典为成熟标志。大陆法系通行于法国、德国、日本等国,条例清晰、概念明确,覆盖面广,以繁复、清晰的法典为特征。
大陆法系适用于中央集权制国家,于二十世纪初正式引入华夏。当时已是清末,清廷风雨飘摇,被迫实行新政,由沈家本、伍廷芳两位法律先驱主持修行新律。
华夏要想融入世界,要想赶上列强的步伐,必须改行新式法律。
阿礼国听吴捷说要引进西式法律,同样感到喜出望外,说道:
“我们大英帝国亦愿意帮助华夏改行新式法律。只是,新式法律涉及法院、律师、律例等多个方面。不知吴将军需要哪种形式的帮助,是人才方面?还是资金方面?”
吴捷笑笑,摇了摇头,说道:
“我准备以法国民法典为蓝本,结合华夏国情,制订适合自己的法律。人才方面,我们已经重金聘用法律人才,并在学堂内开设了法律学科。资金方面,我们也不缺乏。但有一项,非得到诸位洋兄弟支持不可。”
麦莲虽是一名职业外交官,但身上还流淌着米国开国时的理想主义血液。他说:
“将军但说无妨,只要能够促进我们两国的友谊,只要能够促进华夏的文明进步,我都愿意尽力帮助。”
吴捷看了眼阿礼国,却见他故作深沉,并未接话。吴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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