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架空 > 清朝民国 > > 第254章 达成合作共识 (2 / 5)
        二、中兴公司出口产品在九江出关。

        九江当局在长江南岸、赛城湖北岸之间选择合适地方,建设九江海关,专门用于中兴公司产品出关。

        九江海关应根据国际惯例,适当设置出口关税。总体上,出口关税应与进口关税大体平衡,不应过分压低或抬高出口关税。必要时,九江海关可从江海关招募税务人才。

        九江海关所得关税收入,主要用于九江地方民政建设,不得用于扩军备战等军事用途。

        为监督九江海关,应引入审计制度,聘请有名望的士绅担任监督。

        中兴公司从国外进口货物、原材料,应经江海关入关,不从九江海关入关。

        至于中兴公司在华夏内部生产销售产品,应遵循所在地法律规定。(双方一致同意采用这种模棱两可的说法,以回避华夏内战带来的诸多问题。)

        三、中兴公司将继续保持其独特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章程。

        中兴公司不对外公开发行股票,不吸收不特定人群出资入股。即便是有幸成为中兴公司股东者,例如怡和洋行,亦得充分尊重中兴公司章程,不得谋求进入公司董事会,不得谋求变更公司既定章程。

        从长远来看,中兴公司会给予投资者丰厚的回报。但在今后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公司将优先考虑利用利润再投资,分红方案得服从公司做大做强的总体战略。

        因此,所有公司股东、所有公司投资者都要服从董事会的总体安排,不能抱有不切实际的一夜暴富式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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