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寿春接过夜明珠,爱不释手。他嘴里说着不敢当,假作谦让,手里却攥紧了珠子,藏到了怀里。
吴捷送出了贿赂,心里放心了,便招呼李寿春喝酒吃菜。
李寿春在天京,还吃不到如此好的菜,更喝不到酒。他一路追杀赖汉英,风尘仆仆,疲惫不堪。
如今面前摆了一桌好酒好菜,吴捷又十分客气,李寿春也就放开架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酒酣耳热,李寿春就着一盘肉大嚼特嚼起来。他说:“李某不才,妄自揣测一下,这盘肉大概是狗肉吧。李某也吃过不少狗肉,却都不如这狗肉好。这其中,可有什么奥妙?”
太平军起于社会底层,平时吃不到好肉。偶尔打只野狗解解谗,也是难道的美味了。李寿春和其他太平军高官一样,仍然喜欢吃狗肉。
为招待李寿春,方涛特意招来一名大厨,弄了盘上好的狗肉。
吴捷笑着说:“兄有所不知。这盘狗肉颇有来历。方涛本在都昌县衙内养了条大狗,本打算让它看家护院,平日都是好饭好菜伺候着。今天,本帅来到都昌,这大狗不认识我,竟对着我狂吠,还扑过来要咬我。
“王杉见状,一刀劈死了它。好端端一条看家护院的大狗,也不能白白浪费了,咱们就趁热烧了盆狗肉。咱们一尝,果然异常美味。这好饭好菜伺候出来的狗肉,味道果然不一般。”
说完,吴捷哈哈大笑起来,众将也跟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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