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兵荒马乱,李彩娘得以投靠罗大纲,从此一切都有了着落,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四人又齐喝了一杯酒,气氛更显融洽。
过了一会儿,罗大纲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问彩娘道:“彩娘,我记得你有一个姑娘,当时六七岁,如今应该也十七八岁了。我斗胆猜一下,可是眼前这位雲娘?”
那雲娘脸上一红,“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彩娘笑了笑,说道:“正是雲娘哩,正名叫李雲。雲娘,你还得感谢罗大帅呢。当年你到了缠足的年纪,为娘正要给你缠足,大帅力劝不可。你当年免了缠足的苦,如今又是天足,能跑能跳,还不赶紧谢谢罗大帅。”
自明清以来,女性缠足便成为一项陋习。在时人的畸形审美下,女性以“三寸金莲”为美。李彩娘虽是广州名妓,却是天足,虽然即使色艺双绝,终究没能成为“花魁”,至今引为憾事。
李彩娘世代贱籍,到她这一代,终于混成了名妓。她一心想让女儿超越自己,最后寻个体面人家。当时体面人家的女儿,若非缠足,也很难嫁得出去。
李雲自小在风月场中长大,十分乖巧。听过彩娘的暗示,李雲立马端起酒杯,不卑不亢地说道:
“小女子敬罗大帅酒,若非罗大帅,小女也要像其他女子一样落下终身残疾了。”
听李雲的口气,似乎并不以天足为耻,反而以此为傲。在当时崇尚缠足的社会风气下,这无疑是勇敢的。
吴捷顿生好感,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只见李雲肤白如脂,发黑如墨,一双又细又长的柳叶眉,眸亮如漆,唇红齿白,一副美人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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