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历史架空 > 两宋元明 > > 第28章 两种合作方式 (2 / 4)
        “王管事肯定是想得到这个自行车,对吧?”

        王管事没有开口否认,而是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

        “如果我只是作为典当之物给您,那其实对于双方的利益都不是很大。打火机之类的小玩意你卖了就卖了,我赎当与否都无所谓,但这个车子可是很稀少的,如果哪天我真要赎回了,你岂不是要亏本。”

        秦长义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车子要多少有多少,怎么可能稀少。而且他也不会赎回,带车子来就是为了赚钱的。

        王管事示意让秦长义继续。

        “为了让你我的利益更大一点,我有两个合作方式:”

        “第一个就是你从我这里拿货,我给你一个最优惠的价格,至于你怎么卖货我不管。但这个方式我同样也可以跟别人进行合作,只不过给他们的价格会比你略高一点。”

        “第二个就是你做我的第一代理商,需要先支付一笔代理费,我承诺在两年之内全城只有你能卖我的自行车,并且以后有其他商家想做这个买卖必须通过你加入代理,我到时候只收取三成的代理费。”

        对于第一种方式,王管事还是了解的,无非就是一个买货卖货的流程。也符合当今大宋社会的基本商业模式。

        代理商这个词倒是第一次听说,代理费是什么他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这个肯定是跟钱有关。

        “秦公子在生意上还是有一些独特的想法嘛。第一种我就不考虑了,第二种我觉得还是不错的,只是这个代理商是什么?”

        “王管事也不差,能这么迅速的选择合作方式。我作为供货商只把货卖给代理商,自己则不在市场里卖货。简单点,代理商就是帮供货商卖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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