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校尉顺着杨同的指向看去,大惊失色。现在只有他和杨同有马,杨同肯定不会宰杀自己的马,所以就落到了他头上。
可是他这马陪伴他多年,早就有了感情,哪里舍得下杀手。更何况他没了马,到时候怎么逃命。要是被敌军追上,不就完了!
他连忙劝阻道:“参将不可!在此处生火,光亮烟雾必会被敌军注意到,到时候他们追杀过来,就无路可逃了啊!”
“树林如此大,且树木繁多,些许光亮不会被注意到的,你且安心便是。本参将今晚吃定了,快快将其给某宰杀,做锅肉汤来。
待吃饱喝足,本参将带你们突出重围,重返军营,那时我们就安全了。”
杨同不以为意道。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他饿了,要吃肉。
李校尉见事情无转圜余地,只能默默抽出佩剑,转身向他的爱马走去。他要亲自送他的马儿上路,也算对这几年一人一马的情谊有个交代。
他死命咬着嘴唇,眼中饱含热泪,一剑割向战马的脖颈。顿时热血喷涌而出,正如他的心也是一般无二。
宰杀完后,他命几个会做饭的士兵生火,再将头盔当锅,倒出水囊中的水,开始煮起马肉来。
很快,马肉的香气四溢而出,让众人食指大动,包括李校尉。既然杀都杀了,不如好生吃一顿,也算马儿最后的贡献吧。他如是想到。
一盛满了马肉的头盔被捧到杨同面前。杨同接过,也不管烫不烫,直接抓起一块撕咬起来。
虽然无有任何香料,但是这肉本来就有十足的滋味儿,就是比劳什子的干粮强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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