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听到也是震惊不已,不由的想到,陛下该不会是信奉法家的吧。
因此,很多人担忧了起来。
不过有人忧愁,就有人兴奋。
王志听到这里,懊恼不已。早知道就不让别人读报了,自己读的话多好啊。搞的现在还要自己去问。
“后面呢?还有吗?”
学子翻过报纸看了下,“后面就有几条关于律法要义的解释,我读下吧。”
“1、法律至上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任何社会主体,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接受法律的约束,
法律不因人的身份,地位等条件的差异而给人们不同的待遇,
3、普遍守法,任何公民,任何社会组织,包括朝廷在内的国家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在法律循序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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