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埃里希·冯·曼施坦因,被起诉的9项罪行中,支持纳粹政权战争罪,成立。
支持希特勒的反人类罪,不成立。
在波兰战役中对波兰平民和军人的所犯下罪行的间接同谋,不成立。
在苏德战争中,对白俄罗斯地区苏联战俘的非人待遇,不成立……”
审判长一一对曼施坦因的罪行审判结果进行宣布。曼施坦因静静地听着,心中并没有多大波澜。
自从被俘之后,曼施坦因反思过自己的过往。他觉得自己有罪,尤其是得知希特勒在柏林引爆核武器,几乎摧毁了柏林城区,造成了数十万人伤亡。曼施坦因便确定了自己的确有罪。
不过这罪行并非是投身战争,而是选择了支持希特勒。希特勒对德国造成的损失如此巨大,而且大部分损失是希特勒在战争明显没有胜利可能之后,故意造成的。
但曼施坦因并没有后悔。作为德国军人,服从政府是天职,尤其是服从一个坚持对外战争的政府,更是德国军人不能拒绝的责任。
由于认为自己有罪的方向与纽伦堡法庭不同,曼施坦因并没有特别介意审判长说了点啥。纽伦堡国际法庭允许被告在判决后上诉,曼施坦因希望在自己心情平静的时候再看看判决书。
不仅这么想,曼施坦因也是这么做的。等审判结束,被带回牢房后,曼施坦因吃了晚上的牢饭,才打开了判决书。
9项罪行中,7项罪行被否定。只有支持纳粹战争罪以及执行枪毙苏联战俘中的政委以及犹太人这两条罪行被认定有罪。曼施坦因对此倒是不怎么在意,德国国防军在战场上的暴行并不比党卫军少多少。非得说国防军比党卫军好的地方,大概就是德国国防军在非战时的杀戮没有党卫军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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