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小部分终身的。
宋扬让这十三人到大冶挖煤,就是终身的罪罚。
无论期限长短,罪罚的旷工待遇和普通旷工是截然不同的。
首先是工钱极少,只有普通旷工的十分之一。
其次是食宿条件,标准是普通旷工的一半。
住宿也是大通铺,十几号人挤在一起。
普通旷工那边的工作宿舍,都是六人一间的集体宿舍。
宋扬判了十三人做旷工,给大冶增加了几个劳动力。
十三人哪敢违抗宋扬的命令,虽然不情不愿,但也只能被复兴军押着前往大冶参与劳动。
处理了假倭寇,就轮到真倭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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