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欢喜欢光着脚在屋中行走,卧房更是一应铺上了四棱白梅毯,三日由婢女一换。
眼下南欢所居的房舍,连带前院的酒舍算上也不及她的卧房大,更不要提还与倡肆为邻。
偏偏这样的陋室,南欢却住的甘之如饴。
此地是京城最繁华的所在,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若要说什么人走过最远的路,见过最多的人,消息最为灵通,自然是那些走南闯北的商人。
商人卑贱,他们进不了高门府邸,却大多愿意来倡肆酒舍一醉。
她在这地方开一间小小的酒舍,五年间,风雨无阻的开店,就为了向那些远来的客商问一句可曾见过墙上的挂着那张画上的人。
王凤珠心中疼惜,开口劝道:“小姐。时间还早,不如再睡一会儿。身体为重。”
南欢披上衣服走到桌边,拿出一卷画纸,“奶妈。辛苦你帮我磨墨。我想再画一张玉郎的小像。”
太阳刚爬上地平线,一条街静悄悄的,酒舍的大门从里推开。
南欢拿着几卷画,一张张将街角被雨水浸湿泡的笔墨晕开的小像揭下来贴上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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