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我更多的是从警察那边去查看消息,但是他们毫无进展,并非他们没用心,而是这件事真的没有一丁点的头绪,作案的人太过狡猾了。不过我后来却查到了另外一件事,我想你肯定会非常有兴趣。”唐人杰对我神秘一笑,他回到他自己的座位上,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装档案的牛皮纸袋。
我接过了袋子,打开,袋子不小,里面装的东西却很少,只有几张纸和一张照片,看到照片的时候,我甚至不敢去翻开看,因为照片的存在可以说是赤裸裸的证据,而我现在对太过铁证如山的东西有点无法接受。
我先看那张纸,这是一个手写的寻人启事,这张纸以前可能是那种红色的纸,就是以前喜事会用来剪纸的那种红色纸张,当然也会用来写拜帖之类的东西,只不过因为时间过长,红纸已经掉色严重。
纸上的字是毛笔字,字迹也比较工整,那个年代会写毛笔字的人还是很多的,内容跟寻常的寻人启事差不多:
寻女,徐爱玲,二十一岁,身高一米六三,长发,扎着头发辫,上身穿红色印花棉袄,下身黑色棉裤,脚上穿一双红布鞋,于3月二十五日在庙会丢失,望知情人提供线索,定重谢。
这张寻人启事,没有什么价值,我放下这张纸,拿起照片,只是看了一眼,我直接把照片给丢了出去。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捏着一枝花,扎着马尾辫。
黑白照。
可以看出来照片上的女人长的很清秀。有着那个年代姑娘特有的羞涩矜持。
照片上的她,笑的单纯而青涩。
我之所以那么害怕,是因为照片上的女人我认识,拿这张照片回去村里能认出来的人并不多,但是这张脸,已经在我脑子里二十年,所以我一眼就看了出来,这人是傻子。
陈石头的傻子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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