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拿起一份版权清单,递给陈星。
“华纳、索尼、环球的十年互联网播放权,滚石、福茂的三十年授权,还有杰威尔、太合麦田、摩登天空……几乎涵盖了市面上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华语流行金曲。”
“总花费,还不到两个亿人民币。”
陈星翻看着那份长长的歌单,罗大佑、李宗盛、周华健、王杰、张学友、周董……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映入眼帘。
这些人的歌曲版权不是独家授权,有30年的,更多的则是十年,特别是那些金曲,唱片公司都不傻。
金曲是他们的摇钱树,要不是看在目前互联网版权属实没有收益,他们根本就不会往外给十年授权的。
至于这些版权,是放在专门经营、管理版权的公司,后续通过授权的方式给音乐播放器进行播放。
既然有了专门的版权公司,陈星还想着要不要从贾老板手里再抢点影视版权过来。
“做得很好。”陈星合上文件,看着马乐,“比我预想的还要快,还要好。”
他没有急着说奖励的事情,反而抛出了一个问题。
“马乐,你现在是IOT事业部的负责人,那你从战略的角度,跟我说说,我们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力气,收购一家音乐播放器公司?还要买这么多歌曲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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