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穿着打扮,有其他房的老爷夫人,公子小姐,还有数不清的丫鬟婆子,简直像把红楼梦里的荣国府搬来了。
而她的“新郎”,此刻正跪在男丁最前头。
宋明月眯起眼看去。
那人穿着一身大红喜袍,领口歪斜,露出一截苍白的脖颈。他跪姿松散,甚至有些歪斜,看上去更像是懒懒卧倒在床上。
一张脸却生得极尽风流,是那种任谁看了一眼都会觉得勾魂摄魄的好皮相,眉目流转间仿若能令枯骨做掌上舞。鼻梁英挺,鼻尖却泛着微微的粉色,像三月的桃花尖,妖艳绝伦又邪气冲天。
满院子的人或惊恐或绝望,只有他,慢条斯理地抬手掩唇,低低咳嗽了两声,然后继续垂着一双凤眼,盯着青石板缝里的野草,仿佛眼前这场抄家大戏,还不如草叶上爬过的一只蚂蚁有趣。
这就是沈惊澜。
那个京城闻名的第一纨绔,虽然曾被太医断言胎里带毒,活不过二十五。但一点没耽误他喝酒听曲,赌钱斗鸡。
宋明月心头发冷。
她胎穿到这个世界十七年,从现代武术冠军变成苍云寨的废材土匪之女,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活了十七年憋屈了十七年。
三个月前,镇远侯沈巍率军围山招安,父亲宋铁山答应了条件,沈宋两家联姻,她嫁侯府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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