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对这个方案。不过,我有一点建议。出让合同里,必须写明开发时限。”
众人看向他。
王文利直视孙长明:“三年内必须全面动工,五年内必须交付使用。如果逾期,县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这个条款,必须写进合同里。”
这话表面上是针对所有开发商的常规操作,但在座的人都听出了弦外之音。
两三千亩地,不是小规模。
陆明拿了这么多地,必须真金白银地砸进去搞建设,绝不能让他借着低价圈地、囤地,等高铁站落地后再倒手卖差价。
这也是对资本的一种体制内制衡。
孙长明听出了弦外之音。
这正是他需要的平衡。他需要陆明的钱来造势,但绝不希望云梦县出现一个尾大不掉、不受控制的“地主”。
“王县长的建议很好,很中肯。”孙长明点头拍板,“就按这个原则办。防范囤地炒地,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
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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