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就是医学判定死亡,那是需要见到尸体的,医学判定死亡,就可以说是在法律上判定了死亡。
第二种涉及到了特殊死亡,就是说一个人失踪后达到一定年限,并且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其出现在其他地方,法律可以判定其死亡。通常一般失踪八年以上,或者在重大灾难中失踪一年以上,可以通过法院裁定其已经在法律上死亡。
所以姜璇这种情况属于极为特殊的,出血量已经达到致死的程度,但是尸体又不翼而飞了。
只要没有看到尸体,在医学上便很难判定死亡。
比如发现了一个人的心脏,或者其它重要器官,按一般道理来说,这个人已经死亡了,但是在医学上,还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来延续生命,所以并不能轻易做出死亡判定。
而姜璇这种出血量极大的情况,同样不能作为判定死亡的依据。
不过现场又发现了那么多的血液,也是有必要立案侦查的。
即便无法判定被害人是否死亡,但同样无法排除是否受到过实质性的伤害!
所以南城警署是以故意伤害来立案的,并没有涉及到命案的程度。
再加上这起案子的犯罪嫌疑人沈磊曾经有过前科,所以受到了特别的关照。
这才引出了蒋大律师屡堵茅庐,请某人出山查案的一幕!
言归正传,案发现场所在的别墅果然离着南城警署有一段相当远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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