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还生怕他不提合同。
合同翻出来一看,上面确实白纸黑字写着,待两位老人都终老后、如果男人尽了抚养义务,房产可归他所有。
“这套房子是你叔叔婶婶的共同财产,你婶还没百年呢!”
“再说你尽抚养义务了吗?”
“附加条款一项都不满足,委托人完全有权修改合同,取消你的继承权!”
讲理,他当然讲不过律师。
但他可以不讲理。
“这就是我们老肖家的房子,你们说啥也不好使!”
于渺渺无奈,“你不仅想当法盲,还想当流氓,但是这位大叔,现在是法治社会啊。”
直接起诉,等着法院判。
如果判下来他还耍赖,那就来吧,踩缝纫机还管饭的好厂子,随时欢迎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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