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把自己的方案抛出来。
“而且这事完全不需要局里额外派人去干活。
局里只需要配合总局的步调,出个行业指导文件响应一下就行。
在SP牌照的审核标准,以及运营商接入的监管条例里,加一条硬性规定。
要求涉及版权内容的SP服务商,必须提供正版授权证明。
拿不出证明的,不予发放牌照,不准接入网络。
这样一来,咱们既呼应了总局的号召,卖了他们一个大人情。
等市场规范好了,数字版权保护出了成绩,信管局也能跟着沾光,这是一份实打实的跨部门协作政绩。
退一步讲,就算下面出了什么乱子,咱们文件已经发了,责任也能撇清。
至于具体的把关和审核工作,直接压给运营商去做。
没执行好,是他们把关不严,板子打不到咱们信管局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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