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就彻底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纽约,没钱别买车。
地铁挤,但确定。走路累,但自由。打车贵,但不用考虑“车停哪”的问题。
他一直认为这是最理性的生活选择。
直到——这辆 Charger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真正的开上车以后,他突然觉得,有了这么酷的一台车,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甚至不合时宜地想起:
最近那位俄罗斯的傻儿子,就是盯上了约翰·威克的一台车,然后成功开启了全家“消消乐”模式。
所以,男人对车的执念,有时候确实是写在 DNA里的。
照顾好一辆车这件事,大概是排在老婆、孩子、狗之后的第四位。
当然,莱纳德痛苦的核心原因,本质上还是:钱包不够硬。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