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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室门外,脚步声纷至沓来。
各部门的人到了。
最先开口的是经侦支队长,手里捧着一摞厚厚的账本,声音洪亮得整个地下室都能听见:
“报告!经初步核查,信永僧名下直接控制的公司共计二十七家,涉及房地产、旅游、餐饮、投资等领域。这些公司过去五年总流水超过八百亿元。信永僧个人控制的境外账户九个,分布瑞土、开曼、新旧坡等地,存款总额折合四十二亿三千万元。”
接着是税务稽查队长:
“报告!信永僧及其控制企业,五年内偷逃税款共计一亿七千万元。其中通过虚假发票、虚列成本等手段偷逃企业所得税八千万元,个人所得税五千万元,其余为各类附加税。”
商业管理所的人上前一步:
“报告!信永僧利用宗教身份,长期向商人索贿。目前已查实的行贿企业三十七家,行贿金额累计二十亿三千万元。行贿方式包括现金、房产、股权等。作为回报,信永僧利用其龙大代表身份,为这些企业在项目审批、土地获取等方面提供帮助。”
公安刑侦支队长:
“报告!信永僧涉嫌强迫、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刑事犯罪。目前已找到的受害者共计九人,其中三名女性曾被其非法拘禁超过三个月,两名受害者因此精神失常。最年轻的受害者,案发时仅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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