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暗下,再亮起时,舞台已经变成了简约的live band设置。
陈诚站在立麦前,乐队奏起前奏。
那个熟悉的、抓耳的riff一出来,全场观众集体“哦——”了一声。
然后,陈诚开口唱了。
“The ClUb iSn't the beSt pbsp;tO find a lOver…”
他的声音透过音响传出来,比录音室版本更松弛、更现场。
没有过度修音,没有夸张的表演,就是站在那里,握着话筒,认真地唱。
但那种舞台魅力——或者说,RiZZ——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
观众席,一个戴着NYU帽子的男生对同伴小声说:“他唱歌的时候,整个人在发光。”
“不是那种刺眼的光,”同伴补充,“是……舒服的光。”
第一段主歌结束,进入副歌时,观众已经忍不住跟着节奏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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