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纳特太太叹了口气,没再说话。
房间里安静下来,只有壁炉里的火烧得噼啪作响。火光映在深色的木地板上,一晃一晃的,把每个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窗外偶尔传来马车声,很远,很轻,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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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响了。
那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三下,不轻不重,不急不缓,像是算好了距离和时间。
班纳特先生放下手里的书,站起来,走过去开门。
门外站着一个男人。
三十来岁,中等身材。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外套,料子极好,在走廊的烛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不是那种簇新的亮,是穿了一段时间、但保养得极好的那种润。剪裁合身得像是量身定做的,肩膀的线条干净利落,腰身收得恰到好处。领口系着一条素净的白色领巾,叠得整整齐齐,中间别着一枚小小的银质别针。
他的脸很干净,没有胡茬,皮肤是那种不太见阳光的白净。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深褐色的,在烛光下泛着一点光。眉毛修过,但不明显,只是让人觉得整齐。眼睛是浅褐色的,不大,但很亮,看人的时候带着一种恰到好处的礼貌——既不会让人觉得被冒犯,也不会让人觉得可以亲近。
手上戴着白手套,薄薄的,紧贴着皮肤,像是第二层皮肤。手套很干净,没有一点污渍。他站得笔直,脊背挺得像尺子量过一样,微微欠着身,欠的角度也是刚刚好——不多不少,正好是“对一位体面乡绅应有的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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