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恐怖小说 > 恐怖小说 > 规则怪谈:我即怪谈 > 第13章 《午夜墓园》(4) (1 / 11)
        人嘴里不应该有耳朵。

        人的脸上,也不应该有两只鼻子和四只眼睛。

        人类应该有圆圆的脑袋、修长的四肢,人类的面部应该有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一张嘴,两只耳朵。

        这才是人类。

        不,不对,在惊吓馆内,只要有脑袋和四肢,只要能说话能接触有温度,那就是人类!

        对,保安是一个活人,人不应该害怕另一个活人。

        桌面上,乌鸦接触到的地方显现出一种奇异的、并非木头纹理的质感,而随着乌鸦挣扎的动作,裸露出来的面积越来越大,那突兀的质感也就越发明显。

        那像是……

        在脑子里蹦出下一个词之前,陈韶撇开了视线,只低头凝视自己的衣服,还有已经完全暗下去的手电筒。

        “你这里有电池吗?我手电筒没电了,心里有点发慌……还有就是,有药吗?包扎的东西也可以。”

        保安瞅了一眼乌鸦,不以为意地摇了摇头:“电池当然有,给你两节也行。但是药嘛……哪儿有这东西?我抽屉里就几盒治感冒发烧的药,还是去年剩下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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