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要的,不止这些。
林墨不缺好作品,缺的是曝光和平台。
而随着《超级星光大道》的持续热播,他的曝光度只会越来越高。
这份合同对他来说,束缚性太强了。
他真正需要的,是一个能更好服务于他的平台和经纪公司。
而不是一个要把他未来七年牢牢握在手里的“东家”。
如果是一开始的林墨,可能当场就直接签字了,因为他没得选。
不过现在嘛......
柴智屏的可米制作,影视资源丰富,造星能力强大,但音乐方面是短板。
华研唱片,音乐制作和发行实力雄厚,但影视资源相对薄弱,而且合约束缚性强。
有没有第三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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