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风厂暴露的系统性财务造假及资产价值低估问题如先进设备做旧等,报告强调所有列入改制范围的国企,在方案制定前,必须由省级以上国资监管部门委托具备高度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和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和全面资产评估。
审计评估结果须向社会公示,接受职工和公众监督,杜绝内部操纵空间。
规范改制方案制定流程与职工参与度:
鉴于大风厂管理层意图绕过监管、架空职工权益的图谋,报告建议改制方案的核心框架。
尤其是涉及股权结构、管理层收购、职工安置补偿及后续发展资金安排。
必须经由规范的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充分讨论、审议并投票通过(需达到法定多数赞成票),方能进入后续审批流程。
方案文本需提前足够时间向全体职工公示,确保知情权。
构建多层级、穿透式审核审批链条:
为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或利益输送,报告提出建立分层级的审批制度。
地方小型国企改革方案由市级国资监管部门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审核。
省属及重点企业方案则需上报省级国资监管部门牵头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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