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她冲过去,蹲在担架旁边。
王小七睁开眼睛,瞳孔有些涣散,看到是她,嘴唇动了动。
“嫂子——”他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听不见。“我不是红军的叛徒。”
沈碧瑶的手猛地抖了一下。她看着他,看着他那张被硝烟熏黑的脸,看着他眼睛里最后一点光。她想起几年前的那个山谷,他蹲在地上,双手被绑着,眼神像一只被捉住的野猫。那时候他还是个孩子,十八岁,江西人,家里人都死光了。她被派去监视陈东征,亲眼看到他给俘虏治伤,给俘虏送吃的。她亲眼看到王小七从警惕到困惑,从困惑到犹豫,从犹豫到留下。她亲眼看到这个红军的俘虏,穿上了国民党的军装,拿起了国民党的枪,叫陈东征“旅座”,叫沈碧瑶“嫂子”。她以为自己了解他,了解他的犹豫,了解他的选择,了解他为什么留下。但此刻,她忽然觉得,她什么都不了解。
“你不是。”沈碧瑶握住他的手。“你不是叛徒。”
王小七笑了。那个笑容很淡,像冬天的阳光。“嫂子,你跟旅座说——”他的声音越来越轻。“我没给他丢人。”
沈碧瑶的眼泪掉下来了。“你不会丢人的。你会活着的。你的腿还在,止住血就好了,以后还能打仗。”
王小七闭上了眼睛,嘴角还挂着那个笑。
“小王!小王!”沈碧瑶喊他,他没有应。她把手放在他的脖子上,还有脉搏,很弱,但还在跳。她转过头,朝老刘喊:“老刘!止血钳!绷带!快!”
老刘跑过来,蹲下看了看王小七的伤口。“弹片划伤,没伤到骨头。血已经止住了大半,再处理一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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