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不想让他死。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吓了一跳。陈东征是国民党,他是红军——不对,他已经不是红军了。他穿着国民党的军装,领着国民党的军饷,在国民党的团部里干活。从任何标准来看,他都已经不是红军了。他是一个逃兵,一个叛徒,一个被敌人“软化”了的软骨头。
如果他还在红军里,政治部的人会怎么看他?他们会说他是叛徒,是变节分子,是国民党的走狗。他们会把他关起来审查,审上几个月,然后要么枪毙,要么开除,让他滚蛋。
可是——他真的叛变了吗?他给陈东征干活,不是因为被收买,不是因为被威胁,而是因为——他愿意。
他想留在陈东征身边。不是因为这里吃得饱、穿得暖,而是因为——他觉得陈东征是一个好人。一个值得他跟着的人。
这个想法让他害怕。不是怕别人说他叛变,而是怕自己真的叛变了。他的心已经不在红军那边了,至少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定不移了。他开始理解国民党——不,不是国民党,是陈东征。他理解陈东征的每一个选择,理解他为什么要走错路,为什么要放走俘虏,为什么要对士兵那么好。因为那些选择,是他在红军里也学过的道理——把战士当人看,不让他们白白送死。
可是,如果陈东征是对的,那红军打国民党,到底在打什么?
小王不敢再想了。
晚上,陈东征还没有回来。
小王一个人坐在团部正厅旁边的耳房里——那是王德福给他安排的小房间,原来地主家佣人住的,虽然小,但至少不用跟别人挤通铺。房间里有一张木板床,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放着一盏油灯。灯光昏黄,照在土墙上,把墙上的裂纹照得像一张蜘蛛网。
小王坐在床上,抱着膝盖,看着那盏灯。灯芯在火焰中微微颤抖,灯油燃烧时发出细微的滋滋声。飞蛾在灯光周围转来转去,一次又一次地扑向火焰,被烫了又飞开,飞开了又回来。他看着那只飞蛾,觉得自己就是它。陈东征是那团火,他在向那团火靠近,明知道会被烧伤,明知道会万劫不复,但他控制不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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