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史密斯。”
“约翰·史密斯?哈哈!你是我这辈子遇见过的第一百个约翰·史密斯!”
约翰·史密斯之于美国,约等于“李强”、“张伟”之于中国,是大众得不能再大众的名字。
“我叫马丁·罗西,是这间舞厅的老板!
“我最喜欢爵士乐了!每当遇见像你这样的爵士乐高手,我都一定要好好地跟他探讨一番爵士乐!
“哦,抱歉,我太兴奋了,光顾着说话了!快跟我来吧!你演奏了这么棒的音乐,我一定要请你喝一杯才行!”
李昱笑了笑:
“我也很喜欢跟同好探讨爵士乐。看样子,我们将会度过相当美好的一晚。”
就这样,在足足6名保镖的簇拥下,李昱与马丁等人向楼上移动。
马丁在前领路的同时,不时抛出一个又一个跟爵士乐有关的话题,与李昱展开有一搭没一搭的攀谈。
在上到最高层(第4层)时,恰有一名侍者端着餐盘,急匆匆地在李昱等人的面前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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