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了,在大本堂读书。
上次来信说,字还是写得歪歪扭扭,但比在撒马儿罕时强了些。
他爹的字也不好看,随根儿。
朱欢欢倒是写了一手好字,随她娘。
走了三天,到了撒马儿罕以东三百里的一个小城。
城不大,但很热闹,街上人来人往。
朱栐在城里歇了一夜,换了马匹和补给,第二天继续赶路。
又走了几天,到了撒马儿罕以东一千里的一片大草原。
草已经黄了,风吹过的时候,像金色的海浪一样翻滚。
远处有几只黄羊在吃草,偶尔抬起头看看这边,然后又低下头继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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